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师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加强学院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促进学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我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学院、系(部)、处(室)、教研室(党支部)、学生班级构成的学院四级政治理论学习体系。以院、系两级理论学习学习为龙头,建立和健全学习制度。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政治理论学习要与实践相结合,要通过学习,有针对性地解决师生的思想和实际问题,坚决克服学习讨论不认真、不深入或走过场的现象,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三、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系(部)、处(室)、教研室(党支部)、学生班级原则上间周二下午都要安排一次政治学习,同时还要重视加强平时自学。
四 、政治理论学习由院党委宣传部统一制定学习计划,规定主导性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各系(部)、处(室)、教研室(党支部)、学生班级可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组织干部师生进行学习。
五、各系(部)、处(室)、教研室(党支部)的主要领导和班主任为本部门(班级)政治理论学习的负责人,学习的方法和形式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六、建立由专人负责的学习考勤制度。教职工的考勤结果作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学生的考勤结果作为日常的学习考勤。因特殊情况缺席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七、各系(部)、处(室)、教研室(党支部)、学生班级应有政治理论学习记录,以备检查。每学期政治理论学习结束后,各系(部)、处(室)的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院党委宣传部。
八、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学习总结交流会,评选表彰先进。
九、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