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职院委〔2018〕112号
中共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党委同意,现将《中共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新闻发布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新闻发布制度
中共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 10月11日
附件
中共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新闻发布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对外信息发布,保证新闻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根据上级要求和《达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是加强学院与社会各界沟通的重要举措,是树立学院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学院声誉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学院新闻发布工作体系由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闻发言人组成。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负责人兼任。新闻发言人由党政办和宣传部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 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院的新闻发布活动,审核学院重大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
第五条 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组织、实施学院的新闻发布活动,包括:
1.制订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和反馈;
2.与媒体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及社会通报学院工作,展示成就、解释政策、披露信息、澄清事实,增进媒体及社会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了解;
3.保持对涉院舆情的高度关注,遇到突发舆情事件时,按照相应处置制度行使职能;
4.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为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及委托的发布权限,代表学院进行重要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包括:
1.代表学院在常规状态下正式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信息,阐明学院的立场和意见;
2.遇到突发性或重大事件时,公布事实和处置措施,并对有关报道进行回应和澄清;
3.参加与新闻发布内容有关的会议,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
4.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新闻发布原则
1.及时性原则 新闻发布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
2.真实性原则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真实、准确;
3.主动性原则 新闻发布要积极主动,必要时可主动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掌握信息发布主动权;
4.保密性原则 对外新闻发布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院的相关保密法规及制度,防止泄密。
第八条 新闻发布内容
1. 学院重要政策、重要措施、重要决定、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 学院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
3. 涉及学院全局性重大问题和社会及广大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4. 学院发生的重大事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事实情况和学院的处置措施等;
5. 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说明;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公开发布的事项。
第九条 新闻发布方式
1.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
2.邀请记者来校采访;
3.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背景材料,以文字的形式向媒体发布学院重要政策、会议、活动和事件等方面工作;
4.利用报纸、网站、新媒体等校园媒体对外发布学院消息。
第十条 新闻发布程序
1.涉及全校性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工作部署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发事件等重大信息的对外新闻发布,经党委书记、院长审定同意,可以“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由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新闻发言人、宣传部、学院法律顾问、事件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
2.涉及学院和院内各单位工作的重要举措、重要活动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通过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适当的新闻发布形式实施对外发布,各相关单位予以支持和配合;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就涉及全院性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工作部署、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发事件等重大信息接受采访或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和处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