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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学院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全院形成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良好风尚,推动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前进,努力使各系(部)、处(室)成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窗口。
二、评比条件
院级文明单位分为文明系(部)和文明处(室)两类,其评比条件分别为:
(一)文明系(部)条件:
1、领导重视院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系(部)主要领导亲自抓精神文明建设,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无违纪现象,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和教风、学风良好。
2、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学院的政治学习制度,系(部)中心组和党支部(教研室、班级)学习有计划、有总结、有效果。
3、突出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全体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严重违反师德的事故发生。
4、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环境良好。教职工不迟到、不早退,管理规范有序,无教学事故发生。系(部)管辖范围内的卫生状况良好,物品整齐。
5、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争先创优和各种学习、竞赛、文体及义务劳动等活动,在活动中成绩突出,得到主办部门的表扬、好评。
6、具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科研课题、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7、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加强学生的基础文明教育,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成绩较突出,在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成绩显著,名列前茅。
8、系(部)的建设和发展有特色。有良好的宣传口号、发展目标;定期在校内、外宣传报道学院和系(部)的典型经验,扩大学院和系(部)的知名度,营造进取向上的氛围。
(二)文明处(室)条件:
1、领导重视院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处(室)主要领导亲自抓精神文明建设,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岗位职责明确,人员精干高效。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学院的各项政策及规章制度。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做到活动具体,有记录,有效果。
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说实话,办实事,自觉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4、工作纪律严明。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在工作和办事过程中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5、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衣着整洁、文明办公。工作环境高雅清新,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6、积极参加学院和机关党总支组织的各种学习、竞赛和义务劳动等活动,没有无故不参加现象,在活动中成绩突出,或得到主办部门的表扬、好评。
7、结合本处(室)工作实际,加强对内、外宣传力度,扩大学院的知名度。充分利用学院内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先进,交流信息,沟通情况。
8、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本处(室)全年工作任务。
三、评比办法
(一)学院成立院级文明单位检查评比小组,具体负责院级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工作。
(二)检查评比小组采取平时抽查、阶段检查、年终总结和听取各系(部)、处(室)意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院级文明单位的命名表彰活动放在每年年终进行。
(三)对获得院级文明单位称号的系(部)和处(室)分别颁发“文明系(部)” 和“文明处(室)”标志牌,并给予适当奖励。
(四)院级文明单位的评比结果可作为各系(部)、处(室)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